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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围墙开放,周界电子围栏是否将受影响?

2016-03-18 16:19:17      点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文件中明确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该份文件热点在于,明确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施行“开放式小区”。这是在今年2月21日,时隔37年后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提出的。
  该《意见》发布后,引起了民众广泛的关注与讨论,也产生了多种解读。尤其关注的是小区开放后,其安全问题如何保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特别表示,要正确理解逐步打开封闭式小区和单位大院,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拆围墙”。    
  《意见》对这次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性的要求,具体实施还要指定细则,特别是各省,各城市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具体办法。在指定办法过程中,肯定要听取市民意见。总之,要实施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城市,都会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各种利益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的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建设厅总规划师顾浩    
  浙江省建设厅总规划师顾浩在接受第一时间专访时对“开放式小区”透漏了自己的看法。    
  顾浩表示:“此次提出的“开放原则”或主要针对规模较大的小区。占地面积较小、居住人数较少的小区,可能不在“逐步打开”的范围。另外,这次提出“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从专业角度来说,是指用地规模较大的小区,比如大于9万平方米的小区,就要逐步打开通道,把内部道路用于城市交通,把小区绿化,公园让社区共享。”    
  上海世博会总规划师吴志强教授    
  上海世博会总规划师吴志强教授也表示,文件中提及的“封闭住宅小区”并非指所有的城市社区,而是指绵延数千米甚至面积超过几平方公里的“超级单位大院”和“超大小区”或者“超大楼盘”。    
  对于现存的90%的“小”小区来说,现有的小区围墙都不用进行拆除,而对超大型的社区来说,也可以通过对大型社区进行分割,在分割后的组团内进行围墙和安防设施的建设,能满足政策要求,对社区居民的安全和私密性不会有丝毫的影响。
  早在2003年上海安全防范技术文件汇编就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提出了系统要求:细则4.1.1中说到住宅小区应设置周界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住户防盗报警系统(紧急报警或求助装置)、电子巡更系统,以及安全防范系统中心控制室。4.2.1.1中说到住宅小区、栅栏、河道等封闭屏障处应安装周界报警系统。    
  GBT21741-2008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也在细则5.1.2中要求:小区系统设计应符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人防的重点是加强小区物业保安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物防的重点是加强周界围墙或栅栏、楼梯口与分户防盗门等实体的防护;在5.3.1中又进一步要求住宅小区的周界应设置围墙、栅栏等屏障进行封闭式防护。围墙、栅栏的高度不低于1.8米,栅栏的竖杆间距不应大于15cm。屏障应不易翻越。
  由此可见,小区围墙与围栏对于小区安防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按照上述分析,此次小区改革应该主要侧重于大型小区。

  封闭式大型小区

  仔细研究大型社区周界防范的典型解决方案,可以了解到传统的大型小区外围设有围墙和围栏作为第一道防线,很好的保障了小区的安全,但这种小区太大,占用很大的土地资源,对交通线路可能会造成影响,另外,与外界的流通业务也被阻隔了,资源没有合理的利用起来。

小区围墙开放

  当前大型小区周界解决方案
  大型小区改造
  针对大型封闭式小区的问题,参考上述专家意见,可提出大型社区改造方案:将围墙拆掉,组成更多小的社区,既可以为城市提供更多的公共空间、完善城市的交通网络、解决城市用地资源匮乏,同时又可保障居民安全。

  最重要的是,大型小区被改造后,社区的安全防范措施不仅没有丝毫的减弱,小型社区,集中管理的周界解决方案反而在更大程度上加强了社区的安全保障。下图广拓是针对改造小区设计的集中式管理的周界解决方案。